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我省高等学校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方式和管理流程,提升高等学校内部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刻认识强化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高等学校内部控制是学校为实现办学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实施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高等学校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有利于高等学校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维护师生利益;有利于对预算、收支、资产、债务、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后勤管理、经济合同、科研等高等学校重点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实现全面控制,合理保证高等学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对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推动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国家全面强化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是在原有内控建设的基础上,结合高等学校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再次梳理和发现以往的内控漏洞、查摆现存的内控短板、暴露新生的内控盲区,以坚持实事求是、风险导向、动态适应为总原则,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高等学校治理环境,使党的领导更加全面,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对国家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更好发挥高等学校智囊作用,助力实现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大意义。 ?二、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主要目标及遵循原则 ?(一)主要目标 ?坚持和加强党对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立、实施与评价监督的全过程,保证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到2026年,基本建立制度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风险可控、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 ?(二)遵循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全面控制。学校党委要在内部控制建设中发挥领导作用,内部控制相关重要议题应提请党委决策审议。校长是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内部控制工作应纳入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年度履职清单。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学校应针对重点业务和高风险领域查找风险隐患,提出风险应对措施,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完善内控制度、标准和流程,建立长效机制。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3.制衡性原则:学校应当完善高等学校议事决策机制,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执行。学校在关键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应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建立轮岗机制,加强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并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提高,不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适应新时代新环境新变化的需求。 ?三、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步骤 ?为确保《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贯彻实施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5年3月—4月) ?1.全面深入部署。一是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召开强化省属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会议,传达文件精神,部署内部控制推进工作;二是各高等学校要按照《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结合本校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细致安排,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动。 ?2.广泛开展宣传。各高等学校要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利用校园网络、公众号、校园报纸等媒体平台,加强对内部控制建设背景、意义、原则、要求等进行宣传,动员广大教职员工知晓并参与到内部控制建设中来,增强内控建设的广度和效果。 ?3.加强学习培训。各高等学校要建立培训计划,力争让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内控建设和参与执行的人员都参加培训,实现“全覆盖”和“无盲区”。在培训方式上,可组织集中面授、聘请内控建设专家指导、结合政策自学等形式进行,确保培训实效。同时,将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纳入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层干部理论学习、全校财经管理人员专项学习范围,作为学校各级领导及财经管理人员必学科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5月—9月) ?1.强化责任落实。高等学校要落实具体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监督评价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在原有内控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指导意见》规定的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措施,认真逐项对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进行梳理,查找业务风险点,研究制定风险防范应对策略,完善内部控制措施。鼓励高等学校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指导意见》规定以外的其他高风险领域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内部控制措施,实现内部控制“全覆盖”。 ?2.完善制度机制。包括工作机制、制衡机制、轮岗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内部控制监督联动机制、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等。完善业务流程,将制衡机制、复核机制等嵌入到各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中,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严格操作管理。汇总制定学校《内部控制操作手册》,将工作机制、管理流程条目化、图形化。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固化工作流程,防范人为因素干扰,杜绝机制执行不严、流程管理松懈等情况发生。 ?4.加强成果运用。尤其对近年来巡视、审计,以及各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重点研究内控措施。对具体管理问题要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 ? ? ? ? ?5.开展自查自评。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协助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责任部门,组织整改。要加强对评价结果的整合利用,要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监督评价阶段(2025年5月—11月) ?1.行业督查指导。省教育厅成立高等学校内部控制指导组,同步对各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建设评价。重点对学校党委落实政策情况、风险点的覆盖情况、内控制度建 立健全情况、风险评估机制建立情况、内部控制评价等情况进行指导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现场核查评价。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成立“加强高等学校内控建设实施联席工作组”,牵头推进和组织落实全省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及相关工作。其他厅局、市(地)财政部门和国有企业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地区、本领域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成立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相关专家教授、注册会计师、业务骨干等参加的“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咨询委员会”,为全省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不定期召开内控制度建设、执行、评价等培训会议,指导高等学校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进内部控制制度落地见效。 ?(三)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在全省高等学校建立常态化联络员沟通机制,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及时收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对于普遍存在问题,集中开展培训指导,或召开联络员例会,研讨磋商解决思路和提出下步工作;对于个性化问题,点对点指导高等学校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效应。 ?(四)建立监督常态机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建立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监督评价机制。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有针对性、有侧重点进行评价和整改,不断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并将各高等学校内控建设情况与财政资源配置、预算收支等工作挂钩,促进整改落实,高效完成内控实施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高等学校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内部控制建设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加强内部控制的学习宣传、组织实施和结果应用,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落地见效,推动本单位高质量发展。? ? ? ? ? ? ? ? ? ? ? ? ? ? ?(二)明确责任。各高等学校要强化内部控制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各部门和单位要整体联动、有机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单位全面有效贯彻落实。 ?(三)扎实推进。各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步骤, 抓紧开展相关工作,按时间节点报送有关资料。3月14日前报送《XXX高等学校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联络员信息表》要求联络员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月4日前报送《XXX高等学校关于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6月30日前报送内部控制建设中期推进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内部控制建设全年工作情况和《内部控制操作手册》。 ?省教育厅联系人:李滨0451-53638452;魏丽颖0451-53637664,邮箱:jytcs504@163.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莉莉0451-53650067;刘曼丽0451-53678676
附件: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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